第110章 寒疆筹垦寄华章(一)

《诉衷情·疆垦华章》

寒疆遗壤待耕桑,良策蕴锋芒。

双金酬安宗绪,清壤换膏粱。

凭睿断,托贤良,

拓遐方。尘清边徼,

谷满仓箱,永耀宸光。

-----------------

乾隆面色微沉,抬手示意安静,目光落向福康安:

“大将军,绵课、王杰所问,你且一一作答,务必打消众卿顾虑。”

福康安从容躬身,神色坦然无惧,高声回奏,字句清晰、细则分明,满朝大臣皆凝神细听:

“臣绝无动摇勋贵根基之意,吉林封地处置,臣有三策,每一条皆有详实细则支撑,绝不苛待勋贵!其一,凡勋贵封地在屯垦规划区域内者,朝廷以当地市价双倍出资购买,由户部牵头,联合旗营官员实地丈量、核验肥力,出具书面凭证,银两分三年付清,绝不拖欠克扣;其二,若勋贵不愿出售,可由朝廷牵头置换,置换田亩优先选址京畿周边或直隶、山东粮产区,肥力、面积不低于原封地,且额外免除五年田赋,保障收益不减;其三,吉林境内无主封地、抛荒封地,以康熙五十年户部册籍为凭,超过十年抛荒或户主绝嗣者,一律收归国有纳入屯垦;若勋贵能举证封地仍在经营,经核查属实可全额保留所有权。”

旋即,稍作停顿,进一步接着道:

“若屯垦区域与勋贵封地交错,朝廷可协调换地,确保兵团垦区完整;若勋贵执意保留封地、不愿换售,需承诺不阻挠屯垦、不私招流民,朝廷派官监督,违规按律处置!此外,朝廷购买置换封地的银两,可从未来屯垦收益与边贸税收中逐年抵扣,分五年结清,不掏空国库;勋贵封地定价以近五年良田均价为基准,上浮两成,不许漫天要价,抗旨者按律处置!”